民国十一年(1922年)夏,北平中央公园的来今雨轩内,蝉鸣阵阵。八角亭中,几位身着长衫西装的文人围坐在红木圆桌旁,桌上清茶袅袅生烟。胡适推了推圆框眼镜,将手中一叠诗稿轻轻放在桌上,纸页边角已有些卷曲,显然被反复翻阅过多次。
“诸位请看,这便是适之近来所作的新诗。”胡适操着一口徽州官话,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完全打破了旧体诗的平仄格律,就像我们话一般自然。”
坐在对面的闻一多接过诗稿,眉头微蹙。这位刚从美国留学归来的清华才子,西装笔挺,领结端正,与胡适的朴素长衫形成鲜明对比。他快速浏览了几页,突然将诗稿放下,茶杯与碟子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
“胡先生,诗若失了格律,与散文何异?”闻一多的湖北口音带着几分激动,“我在芝加哥与梁实秋论诗时,就主张新诗应当‘戴着镣铐跳舞’。完全抛弃形式,岂不是将婴儿与洗澡水一起倒掉?”
亭内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此时,一位身着浅灰色西装的年轻男子连忙打圆场:“两位先生且慢争执。”他转向身旁的服务生,“劳烦再添一壶龙井。”此人正是刚从英国剑桥归来的徐志摩,面容清秀,举止优雅,眼中闪烁着诗人特有的敏感光芒。
服务生添茶的空档,徐志摩从公文包中取出一本装帧精美的笔记本,翻开其中一页:“这是志摩近日习作,还请诸位指教。”纸上墨迹犹新,写着《偶然》的标题。
胡适接过细读,微微颔首:“‘我是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好,这种自由舒展的语调,正是新诗应有的气象。”
闻一多却摇头:“志摩兄,你这诗虽有意境,但音节松散,缺乏音乐性。我们新月社同人正在研究如何为新诗建立新的格律……”
“新月社?”胡适敏锐地抓住这个新名词,目光在徐志摩与闻一多之间游移。
徐志摩略显尴尬地笑了笑:“是几位留美同仁正在筹组的文艺团体,一多兄是发起人之一。”他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不过社名还是我提议的,取自泰戈尔《新月集》。”
茶香氤氲中,三人关于新诗的辩论持续了整个下午。这场看似平常的茶聚,实则是中国新诗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据《中国新文学大系》记载,1920年代初,正是新诗从“胡适时代”的自由体向“格律化”转折的关键时期。
散会后,徐志摩独自漫步在北平街头。夏末的夕阳为紫禁城的琉璃瓦镀上一层金边,胡同里传来贩悠长的吆喝声。他脑海中回响着胡适与闻一多的争论,心中充满矛盾。
“胡先生主张的‘诗体大解放’固然痛快,但一多兄的音乐美也确有道理……”徐志摩喃喃自语。转过一个街角,他忽然听见一阵凄婉的二胡声。一个衣衫褴褛的盲女坐在墙角,面前摆着破旧的铜盘,正用沙哑的嗓音唱着民间调。
徐志摩驻足倾听,那曲调简单却动人,歌词直白而深情。他摸出几枚银元放入铜盘,盲女感知到重量,停下演唱向他鞠躬。这一刻,徐志摩忽然领悟:民间歌谣不正是既有自然韵律又不失真情实感的典范吗?
据《徐志摩年谱》记载,正是在1922年夏秋之交,徐志摩创作了《偶然》《沙扬娜拉》等融合自由表达与音乐性的代表作。他在给梁启超的信中写道:“弟子近日作诗,尝试在胡适之先生的‘话怎么,诗就怎么写’与闻一多兄的‘格律’间寻一中道……”
民国十二年(1923年)春,北平石虎胡同七号的院子里,一株老梅开得正艳。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十余人正式成立了新月社。据梁实秋在《忆新月》中描述,那日徐志摩格外兴奋,即兴朗诵了新作《月下雷峰》:
“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
满稠密的黑云与白云;
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
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
朗诵完毕,闻一多拍案叫绝:“好!每行九字,双声叠韵运用精妙,正合我所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三原则!”他转向众人,挥动着手中的讲义,“新诗必须讲求格律,就像这院子里的梅树,虽姿态横斜,却自有其生长规律。”
徐志摩却笑道:“一多兄,你的理论固然精妙,但若过分拘泥形式,恐怕会束缚性灵。我写诗时,总是情感先于格律……”
“所以你的诗有时失之松散。”闻一多毫不客气地打断,“就像上次那首《康桥再会吧》,情感固然真挚,但结构散漫,缺乏锤炼。”
正当两人争得面红耳赤时,门外传来清脆的女声:“两位先生又在为诗论战?”众人回头,只见一位身着淡青色旗袍的年轻女子款款而入,正是林徽因。她刚从美国留学归来,举手投足间既有东方闺秀的典雅,又有西方女性的自信。
徐志摩一见林徽因,眼中立刻闪现异样光彩。他快步上前:“徽因,你来得正好,快评评理……”
林徽因浅笑着接过诗稿,快速浏览后:“我倒觉得,好诗应当如建筑,既需坚实结构,又要有飞动的线条。”她指着院中梅树,“就像这梅枝,看似随意伸展,实则暗合自然之理。”
闻一多闻言大笑:“妙喻!徽因姐不愧是学建筑的,此论深得我心。”而徐志摩则痴痴望着林徽因的侧脸,一时忘了争辩。
随着林徽因的加入,新月社的聚会更加丰富多彩。据林徽因堂弟林宣回忆,她常在自家客厅举办“太太的客厅”文艺沙龙,徐志摩几乎每场必到,总是最早来最晚走。野史传闻,徐志摩对林徽因的追求已到痴狂地步,甚至每清晨在她家门外放置新鲜玫瑰。
这段感情纠葛在徐志摩的诗作中留下深刻印记。民国十三年冬,他创作了着名的《雪花的快乐》:
“假如我是一朵雪花,
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
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
飞扬,飞扬,飞扬——
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
诗职方向”明显暗指林徽因。据梁实秋晚年回忆,徐志摩曾亲口告诉他,此诗灵感源自某日看见林徽因站在雪中,黑发上落满雪花的景象。而更富戏剧性的是,当时林徽因已与梁思成订婚,这段无果而终的感情成为民国文坛最着名的公案之一。
在《林徽因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个细节:某次沙龙结束后,徐志摩将新写的长诗《翡冷翠的一夜》手稿塞给林徽因。林徽因回家细读,发现字里行间满是炽热情福次日,她将手稿原封不动地退还,只在扉页上用铅笔写了八个字:“诗极好,情当止。”
民国十五年(1926年),《晨报副刊》上爆发了一场关于新诗格律的大论战。4月1日,闻一多发表《诗的格律》一文,系统提出“三美”理论,强调新诗应当具备“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
五后,胡适在同一刊物发表《谈谈‘胡适之体’的诗》,针锋相对地指出:“诗的音节必须顺着诗意的自然曲折,自然轻重,自然高下……若刻意追求形式的整齐,反失却了自然的真趣。”
徐志摩则试图调和两派观点,他在《诗刊弁言》中写道:“我们信完美的形体是完美的精神的唯一表现……但形式与内容不可分离,正如灵魂与肉体。”
这场论战持续了三个月,吸引了朱湘、饶孟侃等数十位诗人学者参与。有趣的是,尽管笔战激烈,私下里这些文人仍保持着良好交谊。据《晨报》编辑孙伏园回忆,某日他同时收到胡适与闻一多的投稿,前者批评格律诗是“裹脚布”,后者讽刺自由诗如“放脚妇人”,而两缺中午还在东兴楼同桌吃饭。
随着北伐战争爆发,北平文人纷纷南迁。民国十六年(1927年),徐志摩与陆曼结婚后移居上海,生活窘迫,诗风渐趋沉郁;闻一多赴南京中央大学任教,诗作渐少而学术日精;胡适则专注于《白话文学史》的撰写,诗坛影响力逐渐减弱。
据上海《申报》报道,1928年3月,徐志摩在光华大学演讲时,有学生问及对新诗现状的看法。他沉默片刻,答道:“新诗就像民国这个新生儿,既继承了古老血脉,又要面对全新世界。我们这代人只是摸索者,真正的成就恐怕要待后来人。”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飞机赴北平参加林徽因的学术讲座,不幸遭遇空难,年仅三十六岁。闻一多闻讯后,含泪写下《悼志摩》:“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刻意模仿挚友的诗风,却再也唤不回那个“追求爱、自由与美”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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