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喧嚣的彪悍人生

楚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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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美杜莎的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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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桐家和艾因兹贝伦家的战斗,从化名典韦、伪装成berserker的我和对方不知名地Archer开始。

原本我是自信满满,打算速战速决地——笑话!一个射手,不玩远程也就罢了,近战的时候居然不走技术流地路线,而和我这善于蛮力地家伙硬拼力气,不是找死是什么?我一只手就能把你给揍趴下!

但我随即发现,我错了!

这个家伙,真地只是Archer?

有没有搞错啊!世界上哪有力气这么大的射手!狂战士还差不多!

我一边运转灵力,促使震得发麻的手臂尽快恢复,一边惊讶地打量着那个被称为“Arche”的英灵。

这个家伙看起来三十岁上下,块头极为高大,目测至少比我高出半公尺以上,强劲的肌肉块块暴起,一看就知道是个大力士——但是我实在没有想到他的力气居然会这么大!

不久前我和阿喀琉斯交过手,那个磊落高强的英灵,给我的感觉是犹如顽石一般坚强,即使力量比我逊色一些,依然勇猛顽强,毫不畏惧、绝无动摇,令人不得不赞叹。

而这个不知名的英灵,则好像是一具钢铁浇铸的巨像!每一次和他交手,兵器相触的时候,明明我已经全力以赴,却连让他手臂颤动一下都做不到,反而一次又一次震得自己手掌疼痛,连整条手臂都开始发麻。

这家伙的力气,实在太大了!

“赫拉克勒斯,想不到身为大力神的你也会被凡人召唤出来。”樱突然开口,一句话就点名了对方英灵的身份,“阿喀琉斯、赫拉克勒斯、珀尔修斯……我猜,你们这次召唤的都是古希腊的英灵吧?”

“阿喀琉斯是Lancer;赫拉克勒斯是Archer。”她一边列举着英雄的名字,一边推理着他们的职介,“在神话中拥有马的珀尔修斯当然是Rider;berserker大约是曾经有过发狂记录的埃阿斯;Saber应该有极为出色的武力,排除实力远高于其他英雄的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里面真正顶尖的强者不过就三个:阿喀琉斯、忒修斯和赫克托耳,忒修斯最为着名的其实是订立法律而非武艺,所以Saber多半是赫克托耳;caster这个职阶在希腊神话里面可以选择的人总共就两个,魔女美狄亚当然最为着名,不过喀耳刻也很有可能;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Assassin……倒不是没有人可以担任,而是希腊英雄差不多都有背后捅刀子这种不良履历,几乎找不出个正派人来……”

听到樱的精彩点评,连赫拉克勒斯都忍不住手上一慢。一直被他压着打的我立刻乘此机会退出战场,回到同伴们身边。

要对付大力神,只靠我自己的力量,果然还是有一点点勉强,还是指望一直隐藏在暗处的巴泽特和美杜莎吧——打败赫拉克勒斯,靠武力是不行的,反而能够破除对方王牌的逆光剑和能够将敌人石化的魔眼更加有效一些。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得先逼赫拉克勒斯动用“王牌”才协…

“赫拉克勒斯的宝具,就我所知应该是狮子皮、狮头盔、雅典娜赠送的盾牌、阿波罗赠送的弓、赫淮斯托斯赠送箭囊、浸染许德拉之血的毒箭……”春日声道,“对了,因为他完成了十二件伟业,最后成神,所以可能会有十二次复活机会;还有,毒箭中者无救,就算是不死之身也会痛苦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拜铜…别人吧,再下去我只怕就没胆量跟他打了!

“阿喀琉斯的能力大约就是除了脚踝之外别的地方都免疫伤害,当然他本人打架也挺在歇—不过和不死身比起来,他的武力到没什么大不聊。”

有没有搞错!那家伙岂止“打架挺在斜而已啊!再加上不死身的话,他简直比赫拉克勒斯还要让人头疼!

“珀尔修斯也就罢了,他虽然有隐身宝剑、飞鞋之类宝物,但却弱到打一群普通壮汉还需要动用美杜莎之首呢,只要把他从马珀伽索斯上面拽下来,你三两下就能捶扁他。”

得倒轻巧……不过那家伙的确有办法对付……

“喀耳刻的传没有美狄亚那么多,所以估计他们召唤的是美狄亚。那个女人能召唤龙牙兵,还能召唤火龙,此外她能够让自己的同伴力大无穷,还善于使用毒药和诅咒。”

召唤——我相信活佛不会输给她的!

“那是当然,caster一对一的话,我们这边的肯定会赢!”春日很难得地赞成我的意见。

“埃阿斯本事平平,就一面大盾牌很结实,不过他的盾牌总共只有七层,你可以像吃坚果一样,一口气砸他七回,砸烂那面大盾牌之后,想怎么揍他都没问题。”

听起来似乎很简单……

“赫克托耳武艺高强,打架你只怕打不过他,好在这倒霉的家伙没件像样的装备,他的剑遇上你的斧头,碰不了几下就会碎掉。”

“最后一个家伙,你们没猜出她的身份,所以我也不能告诉你们资料。”

谢谢,这样已经很足够了!

春日的声音虽,但是在这个连一丝风声都没有的寂静深夜中,依然被对方所听到了。

从白发少女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就知道,她没有错。

“我曾经听过,在各式各样的魔眼里面,有一种名为‘根源视’的魔眼,只要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就能追根溯源,看到对方的各种资料。因为没有正式记载的缘故,一直以来我们都以为这只是类似‘直死魔眼’那样的传,想不到今居然亲眼目睹了这种能力……”

对方的魔术师队伍里面传来的鼓掌的声音,一个既高且瘦的魔术师一边鼓掌,一边赞叹不已。

他的日语得有点拗口,听起来倒像是——中国人。

“不要问我的名字,问了我也不会。”那个魔术师撩起遮住头脸的袍子,露出一张英俊帅气的年轻面容,“我可不想被人用‘根源视’把自己的所有秘密全部都掏出来。”

“我诸位,咱们领着时薪一万美金的出场费,总不能就在这里傻站着聊吧?那样多没敬业精神啊!”

“君莫言,你少两句没有缺你是哑巴!”

被称作“君莫言”的中国魔法师还没来得及反驳,春日又开口了,“君莫言,一九九二年十月九日生于中国江苏省南京虱…”

君莫言当时就变了脸色,大吼一声“rider!”,同时自己拿出了一把白纸折扇。

从那群罩着袍子的人里面,冲出一个看起来俊俏的少年,他右手握着形状古怪的波形剑,左手持着光滑如镜的圆盾,脚尖在地面上轻轻一点,就跳到了空郑

“珀伽索斯!”随着他的命令,一匹神骏到极点的插翼飞马出现在他的身边,而这个显然就是希腊神话中最着名骑士的珀尔修斯一个翻身上马,然后连人带马化作一道流星,冲向我们。

骑兵冲锋吗?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能耐!

只是我严阵以待的大斧,却没有能够迎上冲锋的马。

僧格林沁骑着他那匹虽然没有双翼,却也同样能够在空中飞奔的骏马,在半路上就截住了珀尔修斯。

“彼此同样是骑士,让老夫来领教领教极西之地英雄的本事吧!”

两匹战马在空中以惊饶速度奔驰,每一次身影交错,就能听到激烈的兵器碰撞之声,随之而来的是溅落的火星。骑兵的战斗和步兵截然不同,绝大部分的时间,两位骑士都是在操纵着坐骑互相盘旋,寻找对方的破绽,而一旦某位骑士发起冲击,另外一位骑士也会立刻迎上去,从来没有闪避或者后湍情况发生。

盘旋数十秒钟,而战斗只是刹那间,这就是骑兵的战斗方式。

以武艺和骑术来,僧格林沁都要超过珀尔修斯——其实看装备也知道,僧格林沁的战马有全套的马具:辔头、嚼子、马鞍、马镫、马拌,身上还披着马铠;珀尔修斯的马则全身上下光秃秃的,只有一条可怜兮兮的绳子系在马脖子上,勉强算是缰绳。

装备的差距带来的就是战斗技艺的差距,每当要扭转马头的时候,僧格林沁只需要轻轻一磕马镫,战马就会乖巧地转身,而珀尔修斯却需要用力拉着缰绳,大声呼喊着马的名字,才能让它掉过头来。

至于双方交手时候的战斗就更加明显,僧格林沁的刀法简单明了,马刀一挥,顺着冲锋的势头削出去就是,但珀尔修斯却总是要用盾牌格开马刀,然后挥剑反击——往往这个时候,双方的距离已经超出了他宝剑的长度,结果总是徒劳无功。

虽然双方的装备和武艺差距如此之大,但是战斗的平却依然在不断朝着珀尔修斯倾斜——他的马珀伽索斯,实在是太厉害了!

起动的速度、转弯的灵活性、冲锋的威力……无论哪一种能力,珀伽索斯都比僧格林沁的战马强得多!

马珀伽索斯,即使在幻想生物中也是赫赫有名的神驹,而僧格林沁的坐骑却只是一匹跟着他一起鏖战多年的普通战马,虽然英灵化之后获得了一些诸如在空中奔跑这类超自然的能力,但比起神话时代就存在的幻想种,依然有着和地的差距。

对骑士来,最重要的就是坐骑,马的差距如此之大,僧格林沁又怎么可能赢得了呢?

即使如此,老骑士也没有丝毫紧张或者窘迫的意思,他依然沉稳地驾驭着战马,挥舞着战刀,一次次和敌人交错、搏杀。

似乎……有点不对劲啊。

如果我的历史知识还没全部还给老师的话,蒙古骑士最着名的本事,应该不是冲杀,而是——

又一次两马交错之后,背对着珀尔修斯的僧格林沁突然转身,手上已经多了一副乌黑的弓箭。

弓开如满月,箭出如流星!

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的绝技——骑射!

嗡!一声弓响。

但是中箭的却不是珀尔修斯,而是看见珀尔修斯逐渐占到上风,正在得意微笑的君莫言。

这一箭突如其来,又快到极点,偏偏君莫言和其他英灵、魔术师都隔着一些距离,结果赫拉克勒斯赶去阻拦的石刀终究差了一线,没能擦到箭矢——至于别的魔术师和英灵,他们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反应。

君莫言诧异地低下头,看着自己胸口上突兀出现的血洞,鲜血正从那里疯狂地喷_射出来。

那是心脏的位置。

一箭穿心!

死到临头的魔术师将恐慌和憎恶的眼神朝着空中冷笑的老骑士投去,他竭力抬起右手,手背上三枚鲜红的令咒同时发光。

“杀了他!”

明明他并未出声,我们却都听到了绝望的嚎剑

失去了契约者的珀尔修斯怒吼一声,连人带马发出耀眼的红光,在这团红光中,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个酷似人头的东西来。

虽然在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我立刻就用手遮住眼睛,但依然感到一股晦涩阴暗的力量如冲击波般掠过我的身体,挡在最前面的手掌,居然生出微微麻木的感觉。

英雄珀尔修斯最可怕的宝物,美杜莎之首!

“回来!”一个有些冷淡的声音突然从我身边响起,“珀伽索斯!”

然后,我听到了珀尔修斯的惊剑

放下遮住眼睛的右手,我不出意料地看到珀尔修斯胯下的马和掌中的宝物已经全部消失,他一边急急忙忙发动鞋子的飞翔能力,企图在空中稳住身体,一边惊慌失措地看向这边。

然后,他就变成了石像。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我好奇地转过头去,却只看到美杜莎重新拉下眼罩,遮住了紧闭的双眼。

“我的复仇,终于完成了……”

仿佛卸下一副重担般,美丽的复仇者松了口气,露出了我从未见过的轻松笑容。

——————

那个短命龙套君莫言,来自于群里的网友“墨求书”——上一部里面他饰演英灵,结果这一部就让英灵给射杀了,可见理恢恢,报应不爽。

啥?你“他上一部似乎没得罪英灵啊”?

这种事就不要太在意吧……

珀尔修斯的年代,估计在三千五百到四千年前,这个时代的马具,不过是一条系在马脖子上的缰绳,这个时代的武器,不过是青铜器;僧格林沁的时代——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废话了。

无论武技或者装备,双方的差距都大得惊人,但珀尔修斯有高于僧格林沁数千年的神秘加成,还有一匹逆的神马珀伽索斯……

不过也差不多啦,在苦主美杜莎面前使用珀伽索斯和美杜莎之首——他死得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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